来源:南方都市报 文章作者:佚名
历时1年之余的宋山木强奸案终于尘埃落定,昨天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于宋山木的上诉,该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将面临4年有期徒刑的宋山木对此结果感到不服,听判后情绪激动,坚持“喊冤”,他表示如果法院仅凭受害人的陈述就定他有罪,就“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他当庭表示会“告到底”,还会对这个结果向上申诉。 去年12月份,罗湖区人民法院对宋山木案作出一审判决,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云(化名)经济损失人民币4205.87元。一审宣判后,宋山木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仅凭罗云的陈述推定当时其违背罗云意志,强行与罗云发生性关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或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昨天下午,深圳中院宣读二审判决书,表示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宋山木违背被害人罗云意志,宋山木借打扫卫生为名将罗云带到案发现场,并利用罗云对现场的陌生、偏僻环境,采用假意打电话叫人来对罗云不利的方式恐吓罗云,使其不敢反抗,后又逼罗云脱衣服被其拍摄裸照,并以将裸照放到网上进一步威胁罗云,最终达到奸淫罗云的目的。宋山木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上诉人宋山木的强奸行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法院认为,宋山木及其辩护人所提出的进行测谎测试只是为侦查提供方向的手段之一,测试的结果并不具备排他性,也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测谎测试。 宣判现场 宋山木情绪激动“喊冤”数分钟 听判之后,宋山木情绪非常激动,还表示如果不让他讲话,就一头撞死在护栏上。在强烈的情绪中,宋山木“喊冤”数分钟之久,虽然语言比较混乱,但他分5点陈述了自己认为重要的意见,包括自己是冤枉的,一定会申诉到底等语言,其间还夹杂了不少骂人的粗话。 宋山木感到最不服气的一点,就是在他与罗云的话差异巨大、几乎相左的情况下,为何法院会采纳罗云的话而不相信自己,并以此为依据判断他强奸了罗云,他觉得判决所说的“根据种种情况综合判断和分析”,自己不能接受。他说,即使自己还是服刑了,也会在服刑期间找机会申辩,服刑结束也要想办法测谎,看看究竟谁在撒谎。 除宋山木的律师到场之外,他的母亲和亲属三人也旁听了宣判,看到儿子很激动,宋母也大声声援儿子:“儿子,你要坚持住,妈妈支持你!” 宣判后,宋山木的母亲告诉记者,自己根据审判时候听到的种种情况判断,“说他们通奸,我接受,说强奸不接受。”她说,目前儿子的公司由宋山木的一个小舅子在打理,运转正常。宋山木的辩护律师表示,虽然宋山木本人表达了要申诉到底的意见,但最后还是要看他是否递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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