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魏奋
当未成年的孩子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性关系,人们往往想到女孩很受伤,心理专家警示:当事人如果是小男孩,那么他受到的伤害往往更大。 女老师半年找了男学生十多次 “我和我们学校一个女老师发生关系有半年了,现在心里非常矛盾……”“心灵鸡汤”心理咨询热线上周末接到一位初三男孩的电话。男孩说,女老师在其他年级任教,今年上半年开学不久来代了一个月的课,他们就此认识。女老师年近四十,但“身材很好”,几年前离婚了,一个人住在学校宿舍,由于男孩成绩很好,她对他非常喜爱,常说“有什么问题尽管来问我”。男孩于是常去女老师宿舍请教功课,她总是热情地叫他多坐会,还削水果给他吃。“6月的一天,老师说有事找我,我刚进门,她就抱住了我,她身上穿着透明的衣服……”事后男孩十分苦恼、困惑、迷茫,老师一再说“我不是坏女人,只是太寂寞了”,又叫他不要告诉别人,后来还经常找他。“半年来找了我十多次,每次我都不想去,但最后还是去了。”现在他压力很大,怕被别人知道,总觉得这样下去迟早要出事。 男孩比女孩受到的伤害更大 浙江生殖健康中心主任、青少年心理专家陆保衡教授说:在师生发生性关系的事件中,人们一般认为女学生受到的伤害最大,其实男学生受到的伤害更大!因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传统观念要求男孩坚强,不允许男孩表现出软弱的一面,因此男孩成为受害者后,受到的伤害无法表达,更无法释放,所以造成的心理压力更大。 陆教授说,男孩在这件事上没有责任,是女教师失德。师生关系就像是父子或母子,不能像同龄人那样随便。男孩应快刀斩乱麻,马上停止和老师约会,回到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中来,如果老师纠缠不休,可以考虑告诉家长或报警。 “不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只要师生间存在着性关系,受到伤害的总是学生。”陆教授说,“在这种关系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学生都要受到感情和心理方面的伤害。男孩和女老师的关系已持续半年,这种情况如不妥善处理,有可能影响他的一生。”(记者魏奋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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