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文章作者:冯秋红
■律师说法
要看是否属于艺术再创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此类案件的审判并没有先例。专业律师对此怎么看呢?记者为此电话采访了南京致邦律师事务所的徐骏律师。据悉,徐律师向来对文娱界的官司比较感兴趣。
徐律师表示:如果画作中的人物确属该女模,那么就属于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画家就侵害了该女模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这都是人格权的组成部分。如果说,该画属于艺术再创作,画中人物与原告有几分相像,那么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将由法官来裁定是否侵权。 杨闻
·上一篇文章:贾方舟:中国需要学术批评来引领艺术品市场
·下一篇文章:AI绘画完成民国才女陆小曼未尽稿,AI人机共创画作首拍落槌价110万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51je.cn/news/ysgc/116612558B8720J3AD81KIF54G444.htm
【相关内容】
杜娟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