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雯雯唐       来源于:趣味地理

西装里的斗篷

超人的确是所有我看过的美国漫画英雄里最完美的一个,先说外形:他身高六尺四寸,体重225磅,有着湛蓝色的眼睛;最抢眼的是他那一套似乎永远小一号的行头:蓝色紧身衣搭配红色的小短裤,随风飘起的斗篷,多么独特又性感,无怪乎那位美丽女记者露易丝的寂寞芳心被轻易掠走,就连大反派的女朋友都被他给迷住了,在关键时刻弃械投降,那几百万无辜人民的生命总算得以挽救。而卸下披风的超人是报社的记者克拉克,这是一个好好先生,甚至有点不合时宜的中规中矩,和英姿飒爽的超人比起来简直太无趣啦,根本是两回事:克拉克或者超人?超人或者克拉克?这也是后来一直困扰露易丝的问题。仅仅是这样吗?两者真的有区别吗?我倒是以为他是所有超级英雄里最成熟的一位,该出手时就出手,风平浪静的时候就安分地做一个普通人,无论是被关注的披风英雄还是没人注意的西装克拉克,他都始终保持着一种从容优雅的绅士风度,颇有点孔子讲的“用之则行,舍之则藏”的作派。如此说来,超人当之无愧是列为美国漫画英雄里最睿智的一位,也许有人不屑这个观点,那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个小细节,注意哦,该细节出现于1978年的第一部超人影片里:克拉克和露易丝在小巷遭遇抢匪,露易丝不愿交出提包并且激怒了对方,危急时刻,克拉克巧妙地截住了射向路易丝的子弹,然后佯装晕倒,惊魂未定的路易丝多少有点轻视克拉克的懦弱和胆小,克拉克这么说:“嘿,露易丝,假如那人真的打到你了,只是为了十块钱、信用卡、口红、梳子,为这些去冒生命危险值得吗?”克拉克没说的是:嘿,露易丝,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有人为你截住这颗子弹。究竟是勇者还是懦夫?克拉克是英雄乎?还是超人乎?也许正是因为披风超人和记者克拉克的共同存在才构成了一个完美的英雄形象,超人叔叔才得以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偶像。

歌谭城

里的“007”

严格来说,《蝙蝠侠:侠影之谜》不是一部老少皆宜的英雄片,压抑、愤怒、绝望,如此种种令人不安的情绪在一种浓郁的黑色调画面里展开,歌谭城似乎永远没有白天。蝙蝠侠,蝙蝠?这名字起的就够酷,来自于黑暗的一股邪恶势力,滋生于内心的恐惧,童年不慎掉入蝙蝠洞的可怕记忆,父母惨死于面前的惨痛悲伤,都在少年布鲁斯·韦恩的心里打下了沉重的烙印,是沉浸于过去的阴影和痛苦无法自拔?还是战胜内心的恐惧直面现实的阴暗?是少年布鲁斯始终在做的挣扎,当终于克服了自我的恐惧之后,布鲁斯选择了以恐怖反恐怖的非常规手段来拯救濒于堕落腐败边缘的歌谭城,这种亦正亦邪的作派为蝙蝠侠添上了一抹神秘的吸引力。天使还是魔鬼?这是一个问题。要伸张正义你必须学会面对罪恶,有的时候惟有让自己置身其中才能透彻地了解它们,如同摇滚之父——滚石乐队的一首歌里所唱“就像所有的条子都是罪犯,所有的圣人都是罪人”,正义与邪恶有时候就在那一线之间。被誉为黑天使的蝙蝠侠没有超能力傍身,虽说也有不少的酷装备,却总不是那么保险,他与对手之间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较量,这跟他儿时的经历有关,也正是蝙蝠侠与众不同的魅力所在,可以说他是最另类的一位超级英雄,用时下的词语来形容就是冷酷到底了。是理想主义在现实面前的升华还是理想主义在现实里灭亡后走向极端的残暴?布鲁斯·韦恩选择了前者,而曾经帮助他克服恐惧的导师很显然选择了后一条路,邪不能胜正,最后的结局自然是我们的蝙蝠侠大获全胜。当然,这种过度哥特化了的故事只会存在于电影里,在现实的生活中这种大起大落的境遇不是那么容易碰到,当遭遇生活的不公正或者社会的不平等时,除了勇敢的面对一切,更多的是学会理解和宽容,这才是蝙蝠侠的精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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