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自1982年全自治区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1983、1984两年,承包经营仍列入农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统计。1983年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和承包经营收入57 029.8万元,占总收入的75.8%;1984年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和承包经营收入为66 228万元,占总收入的69.2%,社员自营收入29 197万元,占总收入的30.5%。1985年起,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列入家庭经营统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所占总收入比重虽然一直在0.4%左右,但绝对值逐年增加;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总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联户企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的比例,见表7-1-5 ......




上一篇(四)人民公社时期的粮食分配

下一篇(二)农村经济收入与分配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