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为了克服短期行为,提高土地经营效益,根据中共中央1984年1号文件精神,宁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果树、林木和水面等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
(2)为了调动农民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生产潜力,规定:对山区“四荒地”(荒地、荒坡、荒山、荒沟)划给社员种树种草,数量不限,确定使用权,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对大面积的“四荒地”允许国家职工留职停薪承包治理,国家按规定给予一定补贴,允许请帮工或合伙经营;川区宜农荒地也划给社员垦种或招标承包,谁开垦谁受益,5—10年内不征税、不提留,提倡兴办家庭小农、林、 ......
上一篇: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作用
下一篇: (二)完善承包合同,加强合同管理
(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中国
美国
孩子
(一)发展历程
米勒
作品赏析
余建祥
发展
国际
全球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历程
教育
拉斐尔
家长
国家
如何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