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这个阶段,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变革,打破了旧的农业经营模式,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进入全面发展的繁荣时期,庭院经济也得到了迅速发展。1981年8月3日,中共自治区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适当扩大自留地若干具体规定》,明确规定了扩大农户自留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和自留地的使用权限,鼓励社员发展庭院经济,搞好家庭副业。198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放宽山区政策》的文件指出: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农户宅基地可适当扩大。各市(县)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发展庭院经济的具体措施。青铜峡市 ......




上一篇(二)曲折停滞阶段

下一篇(一)促进了农业商品化、专业化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