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54年油菜籽登场起,浙江对食油实行统购,即由国家统一收购、统一经营,私商不得插手。统购的品种确定为油菜籽、棉籽、油茶籽三种,统购任务层层分配。与此同时,对城镇人口口油实行定量供应,对工商业、部队、其他用油等,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起,实行 “多产多得,增产多留”的政策,油菜籽产区按产量确定国家收购和农民自留的比例,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的余籽余油可以进入自由市场。1957年后进一步规定除留种子外,全购退油退饼(如收购油菜籽50公斤,退油2.25公斤)政策,一律由国家统购。“一五”时期由于实行食油统购统销,油料收购数量逐年增加,购销基本平衡,保 ......




上一篇(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

下一篇(三) 三年困难和调整时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