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浙江省的计划生育工作是从1954年开始的。1954年9月,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 《关于改进避孕及人工流产问题的通报》,规定了“已婚男女避孕节育一律不加限制,但亦不得公开宣传”的生育政策。1954—1955年间,著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马寅初三次深入浙江省农村,调查研究人口增长情况,并且在全国人大浙江小组会上作了 《控制人口与科学研究》的书面发言,1957年发表了著名的 《新人口论》。

1957年6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卫生厅、妇联、工会、共青团省委《关于发展节育工作的意见》。规定计划生育工作仅限于“城市、工厂、机关和人口稠密地区,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少数民族地区 ......




上一篇(三) 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下一篇(二) 逐步推行阶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