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乡镇企业的前身称社队企业,是指农业合作化后兴办的集体工副业。新疆农村手工业和家庭副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前主要产品有土绸、土布、花帽、地毯、铜壶、小刀、服装、靴鞋、木制餐具、木轮车、挽具、民族乐器等,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明显的地域特色,属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几乎濒于绝境的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依靠行政手段大办工业,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农副产品初加工、小煤窑、小砖窑、土化肥、粮油加工、小水电、小型农机具修理、木器、炼铁、缝纫、制鞋、刺绣等社队企业。据统计,1959年新疆692 ......




上一篇(四)渔船登记

下一篇(一)企业布局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