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后,山东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也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通知》,并责成省民政厅对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市、地、县、区根据省里的部署和“层层试点,逐步展开”的要求,第一批试点村共确立200个,省重点抓了莱西县的试点。1988年初,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组成联合工作组,到莱 ......




上一篇(六)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

下一篇(二)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