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 实行大牲畜作价归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反复强调大力发展畜牧业。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应特别发展牛、羊、兔等食草牲畜。”“继续鼓励社员家庭养猪养牛养羊,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养牛养羊。”“做好牲畜的防疫工作”。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的5个有关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都强调发展畜牧业的重要性,要求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还确定取消生猪派购任务,并决定拿出一批平价粮食支持发展畜牧业。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这些 ......




上一篇(三)合作化、公社化时期的畜牧业

下一篇二、生产水平与现代化建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