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79年以前,天津农垦企业隶属关系多变,28年变动11次,平均两年多变动一次。1983年,天津市农场局改为天津市农工商总公司,财政上自收自支。这一变革,把天津农垦推向了市场,促进天津农垦企业在商品经济中较早地成熟起来。

1984年,在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下,天津市农工商总公司所属葡萄酿酒公司被列为天津市厂长负责制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取得了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初步经验。1987年,天津农垦推行厂长负责制工作全面展开。到1990年底,在直属企业中全部实行了场长(经理)负责制。与此同时,在农场(公司)基层企业中,也实行了厂、队长负责制。落实了场长“三权”,即生产经营权、行政 ......




上一篇(二) 双层经营体制

下一篇(四) 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