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现行农业税收有四种:农业税、农业特产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均按国家规定,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征收管理。
(1)农业税。从1961年起,全面实行“征收实物、按质论价、货币结算”的办法,实物由收购部门接收后,按规定牌价结算,将税款划入金库。1985年,粮食实行“倒三七”比例的收购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上海市对农业税的主粮结算价,在原征收的基础上加价35%。以后,随着国家调整粮食收购价,相应提高结算价。1995年,粮食放开经营后,为方便纳税,承包户的农业税采取户缴村结、委托粮食收购部门代扣代缴,以及设征收点由纳税户自行缴纳等多种形式 ......
上一篇: (二) 农业税收的税种和征收办法
下一篇: (一)新中国成立前
(三) 农业税的征收管理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中国
美国
孩子
(一)发展历程
米勒
作品赏析
余建祥
发展
国际
全球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历程
教育
拉斐尔
家长
国家
如何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