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51年5月,闽侯县甘蔗镇首创供销合作部。195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发出《关于发展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确定发展供销合作社是土地改革后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通过供销合作社带动和推进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展农业生产,巩固工农联盟。当年4月,福建省合作总社成立(1954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到1952年底,全省有2个市、8个专区、63个县建立合作总社和814个基层合作社,约有40%的农户加入了供销合作社,全省自下而上形成体系。

1953年开始,全省供销合作社围绕服务农业生产这一中心,通过购销活动,与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供销合同关系,引导农民走合作道路。供销合作社的业 ......




上一篇一、农村供销合作

下一篇(二)曲折变化阶段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