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新中国成立后的41年中,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总量为22 472.1万元,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8.59%。其中,农林水气事业费8 636.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3.3%;支援农业生产支出9 530.1万元,占3.64%;农业基建投资3 621.5万元,占1.39%;农业科技三项费用166.8万元,占0.06%;自然灾害救济费516.9万元,占0.2%。年投入量从1949年的1.9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3 656.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由1.8%提高到14.2%。

1950—1952年,累计发放贷款54万元给农民,帮助恢复生产,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急需。1975年前,农业贷款基本上是以扶持集体粮食生产为主,多种经营及副业生产贷款所占比重不大。到1978年,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成为贷款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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