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 价格形式多元化。在价格管理上已形成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新机制。目前,农产品的价格形式有: 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包括浮动价、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等)、议购议销价、市场调节价等。1990年,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价在农副产品收购额中的比重,大致分别占25%、23%、52%。

2. 价格管理权限的变化。在收购价格上,目前计划管理品种为28个,比1984年前减少46个,比1988年前减少2个,其中属国家定价的只有13个;在销售价格上,目前计划管理品种为24个,比1984年前减少21个,比1988年增加8个(主要是从1987年开始增加麻类、柑桔、议价粮油、工业用油料等),其中属国家定价的只有10个 ......




上一篇二、改革引起的变化

下一篇(二)农副产品价格体系趋向合理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