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新中国成立初期,四川省(含西康)总共只有卫生机构195个,其中区级卫生所、妇幼保健所等单位86个。这些机构大多设备简陋,医疗条件很差。1950年,人民解放军驻川部队选派大量卫生干部转业,组建地方医疗卫生机构,经过3年整顿建设,不仅城市医院基本恢复,县卫生院也相继建立。1953年重点发展了农村医疗保健所和妇幼保健组织,建立起区、乡卫生机构;在城市创办西、中医药院校,建设骨干医院。1958—1962年,公社一级的卫生机构普遍建立,联合医疗机构大部分转为公社医院、诊所或保健所(站),大队卫生所(室)也开始建立,农村医疗保健网络初步形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根据毛泽东同志 ......




上一篇第六节 农村卫生

下一篇(二)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