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全省行、社共发放农业贷款163655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了2.15倍。公社化前3年因受“左”的影响,贷款发放违背经济规律,甚至提出“哪里需要那里贷,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贷”的错误口号,把大量贷款用于强迫推销并不适用更不受群众欢迎的生产资料和公共食堂的集体消费,资金效益极差。到1962年末,银行、信用社的农贷发放余额仅有5478万元,比1957年减少3184万元。由于贷款的盲目性,对无法收回的贷款经过清理,全省核准豁免25972万元 ......




上一篇(二)“一五”时期

下一篇(四)调整时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