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农业作为一个特殊产业,为工业的起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是国民经济积累的主要源泉。新中国成立初期及以后的一个很长时期,农业所提供的税收是全省财政收入的主体。1949年,全省农业正税收入4 801万元,占当年省财政总收入的88.6%,之后维持在50%以上, “一五”计划期间为35.28%。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业税收占省财政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农业税收绝对量增幅较大。1994年,全省农业三税和农村工商税、企业所得税累计达18.43亿元,是1949年的38.4倍,占省财政总收入的16.9%;其中农业三税净增加额占新增财政收入的14.8%,农业仍然是财政的重要支撑力量。农业为国民经济提供积累的 ......




上一篇(三)出口创汇的重要支柱

下一篇(一)奋斗目标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