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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以前,牛羊主要由屠宰户和牛行、交易所经营。从1952年开始,国营土产公司有少量经营。1953年,改由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公司兼营,并委托基层供销社和个人代购,基本上是地购地销。1954年,安徽省食品公司成立,收购量有所上升。1955年12月,中共中央通知规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耕畜,确有多余需出售的,要经过区政府批准。社员私有公用的耕畜,按政府的规定,淘汰必须经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淘汰标准:黄牛为13岁以上,母羊7岁以上。
1961—1965年,对重点产区的菜牛羊按饲养量派购20%。1966—1978年,菜牛、菜羊取消派购,实行计划收购。安徽国营食品公司系统在对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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