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为扶持安徽群众养鱼,改善城市水产品供应,先后拨款820多万元,在凤阳、嘉山、六安、寿县、霍邱、无为、和县、凤台、五河、芜湖等11个县市一些乡村,建成基地渔场91个,精养鱼塘1 666.7公顷。但有部分鱼塘质量不高,配套不全,实际投产面积1 200公顷。1985年后,基地渔场全面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后,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产生了良好的效益,生产水平逐年有所提高。1984年前,年产量在450吨左右,公顷产只有300~450千克;1985年年产量上升到1 000吨,公顷产750~1 500千克;1994年总产量约5 000吨,平均公顷产近4 500千克 ......




上一篇(一)城郊养鱼基地建设

下一篇(三)联营渔场基地建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