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贫下中农遇到天灾疾病,或婚丧嫁娶,或生活困难需用钱时,忍痛向地主、富农借贷,利息通常是“大3分”(即月息3分),也有2分或4分的,个别的还有“加一利”和借钱时当时扣留利息。借钱到期不能归还的,实行“利滚利”(即计复利)。借高利贷的贫雇农很少有能如期归还的,形成年年负债,有的辈辈负债。高利贷不仅有货币形式,还有实物(粮食)形式,称为“贷荒粮”。主要是青黄不接季节,贷出口粮,麦收或秋收后加数还粮。在做法上有“借粗(粮)还细(粮)”,有“小斗(15斤)借,大斗(18斤)还”的规定,如到期不能归还,以地抵债 ......
上一篇: (二) 雇工
下一篇: (四) 卖青
(三) 高利贷 农业百科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农业百科
老年百科
中国
美国
孩子
(一)发展历程
米勒
作品赏析
余建祥
发展
国际
全球
(一)基本情况
一、发展历程
教育
拉斐尔
家长
国家
如何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