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营销策划网

1978年后,云南省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农业区划工作的经验,结合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划分省级综合农业区划时,主要考虑了五条原则:

(1)区划必须有明确的生产观点。从国民经济需要和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要求出发,根据各地的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为合理布局农、林、牧、渔各业,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提供科学依据。

(2)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立足长远,主要为近期农业发展规划服务。

(3)按照全省各地区农业发展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农业发展方向和途径的相似性,相互间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进行区划。

(4)综合农业区划(七块)和农业类型(三层、六类 ......




上一篇(三)第三阶段(1991—1996年)

下一篇(二)农业分区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